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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小

公告訊息

114學年度畢業生傑出市長獎評選辦法及申請表

{{ $t('FEZ001') }} 朱惠瑜

{{ $t('FEZ002') }} 教務處|

報名方式:
一、送件日期:115 (一)  115 (四)1600 以前交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繳驗資料:
()申請人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如附件),依據評選標準以電腦繕打內容及填寫積分表,並攜帶相關資料彙集成冊交付導師。
()申請人所檢附的相關資料一式兩份,一份為正本,一份為影本(A4 規格);並請依照申請表內填寫之各獎項順序排列。正本導師驗畢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影本資料請使用夾式檔案夾(勿用內頁資料袋,以免抽換困難。)影本採單面印製,背面保持空白。總張數最多 60 張。未依指定格式之申請表填寫送件者,一律於初審階段便不受理。(若無夾式檔案夾,可向教務處領取借用)
()至收件截止日,若獎狀尚未頒發,但成績已公布,可列印成績公告作為佐證資料。
三、各類申請表積分總計需達 40 分以上者,才能送件參與初審

申請表檔案若無法開啟,亦可點擊此處雲端連結下載

備註:(常出現錯誤項目)
1.體育類獎狀項目名稱須符合最新「教育局體育獎勵金發給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表」,比照教育部主辦之各競賽獎項計分。
2.體育類別,以體育獎項為主,科學.藝文獎狀不計分。

3.同一件美術作品參賽獎狀,以最高分計算,不得累計。

4.請務必參閱計分說明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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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6|

{{ $t('FEZ005') }}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