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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小

公告彙整

115 年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第 3 屆水滴永續藝起來」繪畫比賽簡章

{{ $t('FEZ002') }} 學務處|

一、活動目的:

以臺北市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童為對象,透過藝術創作方式,引導學童關
注水資源永續發展議題,並由節水概念進一步延伸至「水循環全歷程」,
涵蓋回收水及雨水再利用等面向,藉由創作過程深化學童對永續環境與水
資源珍惜之意識。

二、活動主題:

從不同角度表達對水資源永續發展的理念,並依下列主題進行創作:
(一)水的循環:描繪水在自然和人類系統中的循環過程,表達水資源的無
限循環和持續利用的概念。
(二)保護與再生:描繪水源保護措施(如植樹造林或污染防治)以及水資
源的再生利用(如回收水再利用)。
(三)節水行動:描繪日常生活中如何節約用水,鼓勵每個人都能在日常生
活中為水資源永續發展做出貢獻。
(四)其他水與永續生活相關主題。

三、比賽說明

⚫ 主辦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執行單位:威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0 日(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
⚫ 參賽資格: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之中、高年級學童。
(一)參賽組別:以 115 學年度(115 年 8 月後)為基準,區分「中年級組」
(3、4 年級)、「高年級組」(5、6 年級)。
(二)學校推薦:每校各組至多選出 5 件作品參賽,作品以「學校」為單位
送件。
(三)個人投稿:需依實際年級選擇對應組別,每位學童限投稿 「1 件」作
品(若已通過校內推薦參賽,不得重複報名投稿(包含不同作品),無需透過
學校送件,需自行將作品寄送並註明「個人投稿」。
四、作品規格
(一)作品尺寸以四開(54.5x39.3cm)紙張為原則,誤差勿大於±10%,
不限紙張材質與直橫式方向。

(二)繪畫媒材不限(油畫、水彩、彩鉛...等),,作品須為紙本平面作品,
不接受電腦印製繪圖。
(三)不可使用電腦繪圖或數位 AI 合成方式進行創作。
(四)請繳交作品原始手稿,不可繳交作品複本。
(五)作品請勿護貝或裱框。
五、報名與收件:
(一)參賽者可由「學校」統一彙整投稿或採個人自行報名方式參加。請繳
交以下資料:
項 目 備 註
1.原稿作品 請妥善包裝
2.參賽者報名表(如附件1) 1件1張,黏貼於作品背面右側
3.參賽報名作品一覽表
學校推薦(如附件2)
個人投稿(如附件3)

請勿黏貼,隨同作品繳交,並須
同步填寫於Google 線上表單。

4.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資同
意書
(如附件4)

請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左側

5.文件袋(紙箱)封面 (如附件5) 請黏貼於包裝作品文件

袋 (紙箱)封面

(二)收件方式:
⚫ 以「學校」為單位送件,統一由校方收齊參賽作品後,依【附件 5】
格式填妥寄件資訊並逐一檢視報名資料後,黏貼於包裝作品文件袋(紙
箱)封面,透過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作品。
⚫ 個人投稿請依【附件5】格式填妥寄件資訊並檢視報名資料後,黏貼於包
裝作品文件袋(紙箱)封面,透過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作品。
1. 郵寄:請將作品等應繳交資料,裝入文件袋(紙箱)並完整包妥後,以掛號
方式,寄至 10570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 230 號 14 樓之 4,「第
3 屆水滴永續藝起來繪畫比賽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如未妥善包裝或未以「掛號」方式寄送,致有損壞或遺失等情事,主辦單
位不負賠償責任。
3. 親送:作品請於 115 年 10 月 30 日(五)17:00 前送達,收件期間之上
班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親送作品至執行單位:「第 3 屆水滴永續藝
起來繪畫比賽活動小組」(威立顧問公司,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

3

段 230 號 14 樓之 4)。

(三)資料補件:報名資料如未齊全者,執行單位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補件,請於收到通知後 3 日(工作天)內,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補齊資料,逾期
未補件者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全、錯誤,致無法聯繫者,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四)聯絡方式: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活動小組專案人員 戴先生 /唐先
生,電話:(02)2766 5367#17,電子郵件:ethan@willypco.com.tw
六、評審作業

聘請節水及美術領域專家學者共 3-5 人召開評審會議,針對參賽作品予以
評分,並就各組選出得獎作品。評審得視作品數量及水準,酌予調整各組
獲獎名額或從缺。
(一)評審標準:
1. 主題切合度(30%):作品對「水」主題的表達及呈現。
2. 創意與構思(30%):作品的創意表現及不同視角詮釋主題。
3. 美術技巧與整體視覺(25%):技巧、色彩運用,畫面完整具有視覺張力。
4. 表達力與感染力(15%):是否能引起觀者共鳴,傳達永續理念。
七、獎勵方式

學校推薦同時獎勵獲獎學童及其指導教師;學校推薦與個人投稿統一
評選,分別就「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擇特優 3 名、優等 5 名、佳作
10 名及入選 20 名,共計 76 名,獎勵分配如下:
(一) 參賽學童獎勵
獎 項 獎 金 獎 狀
特優 3名 5,000元/名 獎狀1紙/名
優等 5名 3,000元/名 獎狀1紙/名
佳作10名 2,000元/名 獎狀1紙/名
入選20名 1,000元/名 獎狀1紙/名
(二) 指導教師獎勵(學校推薦投稿者)
獎 項 獎 金 行 政 獎 勵
特優 3名 2,000元/名 嘉獎 1支/名
優等 5名 1,500元/名 嘉獎 1支/名
佳作10名 1,000元/名 嘉獎 1支/名
入選20名 500元/名 嘉獎 1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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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各學校得參照本表行政獎勵額度,依權責酌予敘獎;同一指導教師
指導之獲獎作品超過 1 件者,不限制獲獎件數,依各該獲獎作品獎項給予
獎金;惟行政獎勵部分,最高可累計獲嘉獎 2 支。

八、得獎公布 :

比 賽 結 果 於 115 年 11 月 下旬 於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官方網站
(https://www.water.gov.taipei)最新消息專區公布,領獎辦法以行文
通知得獎學童之就讀學校,請學校代為轉發;個人投稿者以 email 轉知法
定代理人。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並無抄襲、代筆或其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
且未曾在其他比賽中獲獎或公開展覽,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各參賽作品若有任何違反簡章規定之情事,視為無參賽資格,若 該
作品已獲獎,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請求退還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三)學校推薦報名之參賽作品件數,應符合本簡章規定。
(四)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複製留存。
(五)指導教師應為參賽學校之教師,每件作品限 1 名指導教師,並請督導
及檢視參賽作品無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個人投稿作品如未經指導,報名表
之指導教師欄位請填「無」。
(六)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填寫「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 附件
4);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指定第三人無償使用,主
辦單位並具有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發行、出版、公開播送、公開上映、
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以及不限時間、地域、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同意
對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授權使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得獎獎金僅得由得獎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領取。依中華民國稅法規
定,獎金額度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執行單位(威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得
獎者。
(八)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活動辦理、得獎公告及成果宣傳等目的,得
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如獲獎,主辦單位得公
開得獎者姓名(全名)、就讀學校(或單位)、年級及得獎作品等資訊(包含
指導老師),並刊登於官方網站、新聞稿、社群媒體及相關宣傳資料,以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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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成果公告與推廣。未成年參賽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
內容;完成報名者,即視為已同意上述事項。
(九)凡參賽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得依實際狀況適當修
正。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及對本簡章內容之最終解
釋 權 ; 修 改 訊 息 將 逕 於 主 辦 單 位 官 方 網 站
(https://www.water.gov.taipei) 最新消息專區及「威立顧問(股)公司」臉
書專頁及最新消息專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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