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景興國小114-1課外社團退費方式:依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辦理,也已列在簡章中,請家長特別注意。
(一)開課前三天(8/29晚上11:59)前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經本校社團委員會決議為新臺幣貳佰元整),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8/30-10/17開課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1/3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2/3。
(三)10/18-11/28開課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1/3、未達2/3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1/3。
(四)11/28後申請退費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2/3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六)前項退費基準,如學習材料費已購置者,則發還予學生,開課後冷氣費不予退費。
****申請退費方式:請至本校校網課後社團填寫景興國小114-1課外社團退費登記表單辦理退費。若因天候依人事行政局之公告停課,或因管制傳染病疫情加溫經教育局指示停課,未上課程將進行退費,不予補課。
本表單供課外社團退社退費申請,所退款項將退至「因疫情退費帳戶調查」或學生入學資料調查時留存之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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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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