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 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3年3 月15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或113年7月15日(星期一)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3年4月15日(星期 一)。
詳情請見附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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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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