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載附件參閱
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及「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 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 經由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實施,提升專業素養。
- 增進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參與樂齡學習之專業能力及經營管理與教學知能。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輔導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
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五)
老松國小北棟一樓大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本培訓計畫預計錄取40名,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
- 由本市各樂齡學習中心或樂齡學堂推薦未曾受過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訓練,有1年以上之教學經驗,並具有樂齡核心課程相關專長者為優先。
- 其他樂齡學習具專業領域之人員,有意從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者。
- 報名:
本培訓包含「基礎課程」及「講師初階課程」二類,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下列培訓:
-
-
- 基礎課程(15小時):詳細課程如附件1。
- 專業課程: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詳細課程如附件2。
- 評核方式:
係指檢核出席情形及書面資料,經通過評核者,即可取得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 出席情形: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共27小時,培訓期間不得請假、遲到及早退。
- 書面資料:繳交課程規劃表、學習心得(約500字,包含樂齡教學與本次培訓學習之比較)、自我評估表。
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總培訓課程時數為27小時,並經評核通過者,始可取得由教育部核發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 專業人員之運用及繼續教育
- 評核通過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通過名單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始得上傳前述網站之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
- 登錄於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者,除供各界廣為運用外,並得優先受聘於教育部相關計畫人員。教育部辦理相關回流訓練時得優先通知,以強化其繼續教育,持續提升專業知能。
- 注意事項
- 本培訓不受理接受現場報名與旁聽。
- 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均須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上課期間將進行抽點名。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缺席1小時計算。
- 本培訓遲到、早退、缺席達缺席逾5小時以上者,即使培訓完成亦不發給證明書。
- 未完成各類專業人員部分培訓課程而未能持續參與培訓者,由本局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 前述事項,若經他人舉發並查證屬實者,一律不予通過;已發給證明書者,教育部得予撤銷。
- 本培訓不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參與培訓之人員請自行處理。
- 填寫線上報名表時,個人聯絡資料(含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資訊漏接。如有不符或無法正常使用,致有關培訓相關訊息無法投遞、通知或發生延誤情事,由參與培訓之人員自行負責。
- 參與培訓之相關資料繳交請勿缺漏,缺任一資料經本局通知補件且未於期限補件者,視同自願放棄。
- 本培訓訊息將同步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doe.gov.taipei/)最新消息。
- 聯絡方式